根據教育部《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(guī)定》(教學〔2023〕2號)《關于做好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》(教學司〔2024〕1號)及湖北省相關文件精神,結合我校實際,特制定本方案。
一、基本原則
(一)堅持全面衡量、分類選拔、按需招生,、擇優(yōu)錄取、寧缺毋濫的原則,。
(二)堅持公平,、公正、公開的原則,。
(三)堅持政策透明,、程序規(guī)范、信息公開,、監(jiān)督機制健全的原則,。
二、組織機構與職責
(一)學校成立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,,其主要職責是:
1.分配招生計劃,。
2.制定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和調劑工作辦法。
3.審定招生學院(部)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和調劑工作辦法,。
4.審定復試考生名單和擬錄取名單。
5.督促各招生學院(部)研究生招生復試,、調劑,、錄取信息及時發(fā)布。
(二)學校成立以分管研究生工作校領導為組長,研究生處,、校辦,、宣傳部、信息化建設與管理中心,、保衛(wèi)處等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突發(fā)事件應急處置小組,,建立多部門聯動機制,及時處置突發(fā)事件,。
(三)各招生學院(部)成立由主要行政領導牽頭的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,,其主要職責是:
1.制定并在學院官網發(fā)布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。
2.組織并做好復試工作,。
3.審查考生復試資格,,初定復試考生名單和擬錄取考生名單。
4.及時公開發(fā)布復試名單,、擬錄取名單等信息,。
5.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招生學院(部),須制定調劑工作辦法,。
(四)各招生學院(部)成立由黨委(總支)書記任組長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小組,,負責考生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。
三,、工作監(jiān)管
(一)學校和招生學院(部)成立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督察小組(學校由紀委監(jiān)察專員辦公室負責人任組長,,招生學院(部)由黨組織負責人或紀檢委員任組長),負責監(jiān)督復試錄取工作的全過程,。
(二)強化“一崗多控,、多崗監(jiān)督”的工作機制。
1.招生學院(部)須于在3月26日前將制定的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報研究生處,,經審定后上網公布,。
2.試卷評閱、登分,、復試成績計算等關鍵環(huán)節(jié)至少安排2人,。在評卷、成績登錄環(huán)節(jié),,要檢查是否有計分漏錯,、登分錯誤等,各環(huán)節(jié)檢查人需簽字,,學校將抽查不少于10 % 的考生評卷情況,、成績登錄情況及復試打分情況等。在操作調劑系統(tǒng)環(huán)節(jié),,發(fā)布缺額信息,、選定調劑復試名單,、發(fā)布復試通知和待錄取通知時,要核對關鍵信息,,列表逐一勾對并簽字確認,。
(三)復試過程全程錄音錄像,督察組進入現場巡視,。學院在復試前將各面試小組面試時間,、地點、聯系人等信息報研究生處和本學院督察組,,督察組必須到場巡視,。
四、復試組織
(一)復試方式
1.差額復試
復試原則上采取差額形式,,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招生計劃的120%,,不高于300%,具體復試比例由招生學院(部)自行確定,,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,,按實際合格生源數組織復試。
2.現場復試
復試采取現場復試方式,,按照招生簡章公布的招生專業(yè)組織復試,。
(二)復試分數線
1.參加復試的考生必須達到教育部規(guī)定的《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》的B類考生分數線。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考生必須在網上報名時提交申請,、通過報考點及我校的審核,,且達到“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考生”分數線。具體復試分數線由招生學院(部)確定,。
2.報考“退役大學生士兵”專項計劃的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總成績不得低于200分,。具體復試分數線由招生學院(部)確定。
3.不接受考生破格參加復試申請,。
(三)復試時間
4月7日前完成第一志愿考生復試,;4月28日前完成調劑考生復試。具體時間及流程安排以招生學院(部)發(fā)布的通知為準,。
(四)復試資格審查
考生須按以下要求提供材料交由各招生學院(部)進行資格審查,,審查不符合規(guī)定條件者不予復試。
1.準考證,;
2.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,;
3.學籍學歷證明材料:往屆生準備畢業(yè)證和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、《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》或《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》,;應屆本科畢業(yè)生交驗學生證和《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》,、所在學校教務部門成績證明材料;
4.報考“退役大學生士兵”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,,還須提交本人《入伍批準書》和《退出現役證》,,否則不予錄?。?/span>
5.報名定向(包括網上報名時已申請“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”且符合規(guī)定的考生)考生需提供在學校研究生處網站“資料下載”欄目下載的《定向培養(yǎng)協議書》(考生和用人單位簽字蓋章)一式三份,;“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”的往屆考生還須提供戶口(戶主頁和本人頁)的復印件;
6.考生應從學校研究生處網站“資料下載”欄目下載《2024年思想政治審核表》填寫蓋章后在進行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察時提交到招生學院(部),;
7.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,;
8.招生學院(部)要求的其他材料。
(五)復試費
復試費100元/人/次,,按學校指定方式繳納,。
(六)復試內容及形式
1.復試內容。復試內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,、英語水平測試和專業(yè)綜合素質考查,。
(1)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主要對考生的政治態(tài)度、思想表現,、道德品質,、遵紀守法、誠實守信等方面進行考核,,分為合格,、不合格兩個等次,不合格者不予錄取,。
(2)英語水平測試主要考查考生英語口語會話,、聽力水平、專業(yè)文獻閱讀能力等,。
(3)專業(yè)綜合素質主要對考生的創(chuàng)新能力,、專業(yè)素養(yǎng)和實踐能力的考查。學術學位重點考核學生對學科知識的掌握與運用情況以及其學術創(chuàng)新能力,;專業(yè)學位重點考核學生的綜合實踐素質,、運用專業(yè)知識分析解決實際問題能力以及職業(yè)發(fā)展?jié)摿Α?/span>
(4)加試。報考會計碩士專業(yè)須加試思想政治理論,,滿分100分,,成績計入復試成績,占復試成績比例不低于10%,。
同等學力考生須加試2門與報考專業(yè)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,,加試科目為當年研究生招生專業(yè)目錄公布的加試科目,且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,,難易程度應嚴格按本專業(yè)本科教學大綱的要求掌握,。加試方式為筆試。加試科目每門滿分100分,,低于60分為不合格,。加試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,。
2.復試形式
復試的形式包括筆試、面試,、實驗,、實踐操作等,招生學院(部)根據學科專業(yè)特點確定,。
(八)加分政策
網上報名時申請“加分”并審核通過的考生,,應在3月28日前向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提交相應的證明材料,核查后公示,。其中包括:參加“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”,、“三支一扶計劃”、“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”,、“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”,、“選聘高校畢業(yè)生到村任職”等項目服務期滿、考核合格的考生和退役大學生士兵達到報考條件后,,三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,,享受初試總分加10分(參加“選聘高校畢業(yè)生到村任職”項目服務期滿、考核合格并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(yè)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5分),。加分項目不累計,,同時滿足兩項及以上加分條件的考生按最高項加分。
五,、復試要求
(一)復試前招生學院(部)要對考生采取“兩識別”(人臉識別,、人證識別)、“四比對”(報考庫,、學籍學歷庫,、人口信息庫、誠信檔案庫數據比對)等措施,,加強考生身份審核,,嚴防“替考”。復試期間采取“三隨機”(隨機選定考生次序,、隨機確定復試工作專家組成員,、隨機抽取復試試題)等方式,加強過程監(jiān)管,,嚴防“作弊”,。復試試題題量應充足,必須保證每批考生所考試題不重復,。
(二)招生學院(部)制定復試工作專家組工作基本規(guī)范,,在導師中隨機確定復試工作專家組成員,明確工作職責,,做好培訓工作,。復試工作專家組成員不少于5人,,明確組長1人,設置秘書1人,。培訓工作包括師德師風教育,、廉政紀律要求、業(yè)務培訓,、簽訂保密承諾書等,。
(三)招生學院(部)根據學科特點科學設計面試內容,面試時間不得低于20分鐘,。同一學科有多個面試小組的,面試方式,、面試時間,、考察重點和評定標準等必須統(tǒng)一,嚴禁在評分后再對分值進行折算或賦值,。
(四)復試工作專家組成員須現場獨立評分,,并當場給出成績。
(五)招生學院(部)要采取切實有效措施,,按照國家保密相關管理規(guī)定做好復試的安全保密工作,。
(六)復試過程要做好詳細記錄,考生面試過程全程錄音錄像,。復試結束后,,招生學院(部)應第一時間立即上報復試成績評定表、考生作答情況,、擬錄取名單等材料,。
(七)復試結束后,招生學院(部)須盡快在本單位網站上公布所有參加復試考生(含未錄取考生)的復試結果,。內容主要包括:考生編號,、姓名、初試各科成績,、復試成績,、總成績、是否擬錄取等信息,。公示期間名單不得修改,,若有變動,需對變動部分做出說明并再次進行公示,。招生學院(部)根據復試情況確定擬錄取名單,,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審定。學校將在研究生處網站對各單位擬錄取名單統(tǒng)一進行公示,,公示期為10個工作日,,未經公示的考生不予錄取,。
(八)招生學院(部)要精心組織準備場地、設備,、人員等,,做好相關應急預案,確保復試過程規(guī)范,、嚴謹,、有序。
六,、成績計算
(一)復試成績
復試成績總分為100分,,至少包括英語水平測試成績和專業(yè)綜合面試成績。若安排筆試,、實驗,、實踐操作等其他復試形式的,必須評定相應的成績,。復試成績組成及計算辦法見各招生學院(部)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細則,。
(二)總成績
總成績= 100×(初試總成績/初試滿分)×初試成績權重+復試成績×復試成績權重(復試成績權重在30%-40%之間,由招生學院(部)確定),。實行百分制,,保留兩位小數。
七,、錄取原則
(一)根據考生總成績依次錄取,,確定擬錄取名單。若總成績相等,,按初試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進行錄?。蝗舫踉嚳偝煽兿嗟?,按政治與外語成績之和從高到低排序進行錄?。蝗粽闻c外語成績之和相等,,按業(yè)務課一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進行錄取,。
(二)專業(yè)研究方向在錄取完成時確定,原則上同一批次擬錄取考生總成績高的考生優(yōu)先選擇,,具體見各招生學院(部)復試錄取實施細則,。
(三)招生學院(部)要嚴格按照學校下達的招生計劃及相關要求開展招生錄取工作,錄取人數不得超過本單位招生計劃,?!巴艘鄞髮W生士兵計劃”屬專項計劃,專項專用,不得挪用,,學??筛鶕辞闆r在該專項計劃之內各專業(yè)間調整。
(四)若考生因特殊原因自愿放棄復試錄取資格,,在上報學校之前其名額可由招生學院(部)按錄取規(guī)則遞補錄取,。若招生學院(部)在4月19日前未完成招生計劃,由學校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收回并重新分配,。
(五)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考生將一票否決,,不予錄取:
1.資格審核或體檢不合格者,;
2.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,;
3.加試科目中有任何一門不合格者;
4.復試不合格者(復試成績低于 60 分為不合格,。復試中某一項不合格是否錄取由招生學院(部)在復試錄取實施細則中確定并公布),;
5.有弄虛作假行為者;
6.非全日制考生未與在職單位簽訂定向就業(yè)合同者,。
(六)依照《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(guī)定》(教學〔2023〕2號)文件,學校研究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認為有必要時,,可組織對相關考生再次復試,。
(七)入學后3個月內,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按照《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(guī)定》有關要求,,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,。復查不合格的,取消學籍,;情節(jié)嚴重的,,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。
八,、調劑
(一)調劑條件
1.符合我校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中規(guī)定的調入專業(yè)的報考條件,。
2.考生初試成績必須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(yè)在二區(qū)的國家初試成績基本要求。
(二)調劑原則
1.所有調劑考生都必須經過教育部指定的“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(tǒng)”進行(含報考“退役大學生士兵”專項計劃與普通計劃之間調劑的考生等),,否則無效,。
2.考生第一志愿報考專業(yè)與調入專業(yè)相同相近,或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(yè)初試科目相同相近,。調入專業(yè)要求的考生第一志愿專業(yè)范圍,、初試科目、初試成績要求等,,由招生學院(部)在調劑工作辦法中確定,。
3.學術型學科專業(yè)原則上不接收第一志愿報考專業(yè)型學科專業(yè)調劑(中醫(yī)學除外)。
4.申請調劑 “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”的退役大學生士兵考生須達到我校規(guī)定的分數線要求。報考“退役大學生士兵”專項計劃的考生,,申請調劑到我校普通計劃,,其初試成績須達到調入地區(qū)相關專業(yè)所在學科門類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。符合條件的,,可按規(guī)定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,。
5.臨床醫(yī)學類專業(yè)學位僅接收第一志愿報考臨床醫(yī)學類專業(yè)學位考生調劑。法律(非法學)專業(yè)學位碩士僅接收第一志愿報考法律(非法學)專業(yè)學位碩士考生調劑,。
6.報考少數民族骨干計劃和參加單獨考試(含強軍計劃,、援藏計劃)的考生不能調劑我校。
7.考生進入復試遴選規(guī)則:
(1)對申請同一招生單位同一專業(yè),、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,,應當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(yōu)確定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。
(2)在考生第一志愿報考專業(yè)與調入專業(yè)相同相近或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(yè)初試科目相同相近的專業(yè)范圍由招生學院(部)在調劑工作辦法中確定,,根據考生初試成績及其他學業(yè)水平條件擇優(yōu)確定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,。
(3)不得將考生第一志愿報考單位、畢業(yè)院校,、提交調劑志愿的時間先后順序等非學業(yè)水平標準作為遴選依據,。要嚴格執(zhí)行國家政策規(guī)定,不得按單位,、行業(yè),、地域、學校層次類別等限定生源范圍,,也不得設置其他歧視性條件,。
(三)調劑流程
1.招生學院(部)制定調劑工作辦法,包括接受考生調劑的時間,、基本要求(含考生第一志愿專業(yè)范圍,、初試科目、初試成績要求等,,其中初試成績含加分),、工作程序、復試辦法(含考生進入復試的遴選規(guī)則),、咨詢渠道等信息,,報學校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審定,其中涉及考生第一志愿專業(yè)范圍等學術要求的,,須先經本單位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審核同意后,,報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定。
2.研究生處統(tǒng)一在網站上公布招生學院(部)相關學科專業(yè)的調劑公告,,統(tǒng)一在“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(tǒng)”(下稱調劑系統(tǒng))發(fā)布調劑名額和調劑要求等,。
3.招生學院(部)每次開放調劑系統(tǒng)持續(xù)時間不得低于12個小時。填報我校調劑志愿24小時后會自動解鎖,如未收到我校復試通知,,考生可填報其他志愿,。如需提前解鎖志愿,請手寫書面申請,,提交紙質文檔或拍照給招生學院(部),。
4.招生學院(部)查看調劑考生信息,下載學籍學歷審核數據,,根據考生基本條件及調劑原則,,逐一審核,并通過調劑系統(tǒng)通知已審核合格調劑考生參加復試,考生需在調劑系統(tǒng)中確認,。
5.復試結束后,,招生學院(部)公示擬錄取名單,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通過調劑系統(tǒng)將審核通過的擬錄取考生置待錄取標志,考生需在調劑系統(tǒng)中確認,。系統(tǒng)錄取專業(yè)需與公示專業(yè)一致,。
九、體檢
考生在擬錄取名單公布后一周之內,,自行選擇二級甲等以上醫(yī)院進行體檢,,并通過郵寄或發(fā)送清晰電子文檔的方式將體檢報告提交給招生學院(部)??忌部蛇x擇到湖北民族大學附屬民大醫(yī)院體檢(周一至周六上午),。
十、信息公開和復議
(一)實行信息全公開制度,。按照“誰公開,、誰把關”“誰公開,、誰解釋”的原則,,學校研究生處和招生學院(部)將在復試錄取全過程中根據程序公布各環(huán)節(jié)信息并做好解釋。
(二)實行復議制度,。招生學院(部)要公布咨詢和申訴渠道,,并保證暢通,督察組全面及時受理考生申訴,。有異議的考生需向招生學院(部)提出書面申請(申請材料可以郵件方式提交給招生學院(部)),,招生學院(部)督察小組應及時展開調查,做出合理合規(guī)處置,,并及時回復考生,。督察組應維護考生、工作人員合法權益,,確保招生公平公正,、平穩(wěn)有序。若考生對招生學院(部)回復仍有異議,招生學院(部)可上報研究生處復核,。
學校紀委監(jiān)察專員辦公室舉報電話:0718-8438381,。
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電話:0718-8437422。
十一,、復試咨詢
(一)研招辦及時發(fā)布招生調劑公告供考生查詢,,考生也可查詢招生學院(部)網站或聯絡招生學院(部)獲取信息;調劑系統(tǒng)開通后,,考生可在調劑系統(tǒng)中查看我校缺額信息,。
(二)我校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咨詢方式如下:
學院 |
聯系人 |
聯系電話 |
學院 |
聯系人 |
聯系電話 |
民族學與社會學 學院 (0718-8437536) |
申老師 趙老師 |
18671576665 18672064299 |
經濟與管理學院 (0718-8986703) |
譚老師 方老師 |
13469725876 18771206546 |
美術與設計學院 (0718-8438858) |
向老師 黃老師 |
13227491988 15928158264 |
法學院 (0718-8445136) |
李老師 李老師 |
13197224693 18696552363 |
體育學院 (0718-8297339) |
萬老師 王老師 |
13597777318 19971837780 |
馬克思主義學院 (0718-8254836轉203) |
歐老師 魯老師 |
15172997899 18771955561 |
文學與傳媒學院 (0718-8437218) |
劉老師 姚老師 |
18672458402 13477919153 |
數學與統(tǒng)計學院 (0718-8989287) |
向老師 王老師 |
18971488085 18986850008 |
智能科學與工程 學院 (0718-8439993) |
來老師 艾老師 王老師 |
18971870318 15549135557 13343553057 |
化學與環(huán)境工程學院 (0718-8437531) |
李老師 石老師 |
13477948885 15926104769 |
生物與食品工程 學院 (0718-8435335) |
羅老師 王老師 |
15027180465 15871385672 |
林學園藝學院 (0718-8900990) |
肖老師 朱老師 |
15971698508 19102766663 |
醫(yī)學部 (0718-8437810) |
袁老師 陳老師 |
15587466511 19530893886 |
外國語學院 (0718-8439036-8008) |
張老師 陳老師 |
18671815012 15172912709 |
研招辦 (0718-8437422) |
胡老師 楊老師 向老師 |
15971769199 13659867290 13403012728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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